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耶穌會教士de Mailla的台灣紀事

1714年以前的台灣歷史
 
By
 
Joseph-Anna-Marie de Moyria(c) de Mailla

龔飛濤 (Fei-Tau Kung, MD) 編譯

本文上篇2001年定稿,2004年發表於北美洲台灣人醫師協會會刊「20年的回顧 - 心繫台灣」;
2014年增譯下篇;2023年重修.

編譯者前言
1582年,一艘西班牙的船隻從澳門出發,在前往日本的途中遇上海難,Pedro Gomez 等四位耶穌會傳教士登陸台灣。他們與近三百名難友滯台兩個月後,造船離去。(是年,大明重臣張居正病逝家中;日本織田信長慘死本能寺。)
1592年,道明會教士Juan Cobo 等因船難上岸,被台灣原住民殺害。
1619年,道明會教士Bartolome Martinez 專程訪台,他在報告書中力主西班牙進佔台灣。
1624年,荷蘭開始經營南台灣;1626年,西班牙開始經營北台灣。各有多位神職人員,相繼抵台傳教。
1662年,鄭成功據台後,西方教士撤離或遇害。只有鄭的義籍友人Vittorio Ricci 可能在台灣短暫住過。
 (Vittorio Ricci 李科羅,1621Florence - 1685Manila, 曾奉鄭之命,赴馬尼拉向西班牙當局招降.)

事隔50多年後,在1714(1715?)年,洋教士才又踏上台灣的土地。他們是 Joseph-Anna-Marie de Moyriac de Mailla (馮秉正,Moyriac 亦有作 Moyria 者),Jean-Baptiste Regis 以及Romain Hinderer (Romain 亦有作 Roman 或 Romanus 者)。不過,這三人不是來傳教,而是康熙皇帝派來測繪地圖的。其中法籍的J.A.M. de Moyriac de Mailla (1669-1748) 把他在台灣的見聞記錄下來,成為描述清初本島實況的珍貴史料。格主把它譯出,與諸位分享。只是,這部份如果直譯,會降低可讀性。因此,格主取其精要,加以整編,是為上篇: 1714年的台灣


上篇: 1714年的台灣
獨立原民("生蕃")
1714年4月三位耶稣會教士在800多名清兵的護衛下,由廈門抵達台灣府(台南)。教士們在這裡待了一個月。他們發現漢人只控制台灣西部平原,而東半部則由獨立原住民("生蕃")所擁有。有漢人對de Moyriac de Mailla (馮秉正)說:獨立原住民("生蕃")與北美印第安人相近,但比較溫和、直爽,且同族人之間互助互愛。他們對金銀之類,沒有興趣。他們既無法治,也無宗教。這時漢人與獨立原民已經對抗20年了,兩族之間的來往早已斷絕。

根據de Mailla(馮秉正)教士的說法,漢人與獨立原民的敵對,肇因於漢人的尋金熱。漢人唐山過台灣後,發現台灣有黃金的存在,可是在西部卻找不到礦源。於是有一批人,就駕了小船,到東海岸去碰運氣。他們抵達之後,受到當地原住民的熱情招待。可是過了一星期,仍然找不到金礦的所在。這或許是語言溝通有問題,也可能是原住民有顧忌不願告以真相。後來,漢人們在原民住處內發現了一些金錠、金塊。於是漢人便詐稱行將離去,要以筵席答謝原民。結果,赴宴的原住民被灌醉後遭殺害,只有一人生還。漢人們在劫掠了所有財物後,從容的回到西部。

這群惡漢的首腦在de Mailla訪台的時候還健在,清國官府卻從來沒有要懲罰他的意思。可是,他們所種下的禍根,卻要由其他無辜的漢人來承受! 原來,殘殺原民的消息,很快就傳遍所有東部部落。不久,獨立原民("生蕃"),大舉出動襲擊北台灣,殺死不少漢人,還燒毀一些房舍。從此,漢人與"生蕃"之間,結下了難解的冤仇。

de Mailla在台灣南部工作的時候,必須通過獨立原民群居的附近。雖然他身邊總有200清兵護衛著,鄰近的獨立原民("生蕃")還是會下山來刺探。有一次,三四十名帶弓箭、持標槍的原民迎面而來。還好,de Mailla這邊人多勢眾,他們只好知難而退。

素描西部平原
de Mailla 發現台灣西部的確是個美麗的地方: 空氣新鮮、土壤肥沃、又有無數的溪流由山上而下。這裡出產各種穀物和水果。其中 de Mailla對西瓜和棋盤式的水田尤感興趣。他描述鄉下,民性粗野,雞鴨鵝的數量很多,牛隻也多;但馬羊罕見,豬隻也少。因此豬肉的價格非常昂貴。野生動物以鹿、猴為主,牠們經常成群結隊出現。另外,他提到台灣雖然河水豐沛,卻具毒性(可能有病原體或有毒元素)他有一位強壯的僕役,不聽人言,喝了溪水,結果生病,藥石罔效,五天後一命嗚呼。因此,de Mailla只敢喝府城(台南)的水,官府只好遣人用拖車送水供他飲用。他又提及,離鳳山縣治1里格(約4.8公里)的山腳下(高雄壽山?)有一處湧泉,泉水成溪,溪水呈淡藍色,嚐之則味惡難受。(150年後Ibis寫道:"打狗港的東北岸邊,...從附近山裡流下的溪水有很重的硫磺味。而在這裡,淺水底下的藍黑色淤泥也有同樣的味道。" 或許兩人描述的是同一景物? 不知現在還存在否?)

一府二縣漢人區
當時滿清統治下的台灣西部,屬福建省。漢人區有台灣府,下設鳳山縣及諸羅縣。(台灣府治即今台南;鳳山縣治在今高雄左營附近,1786年林爽文之亂後才遷到今高雄鳳山;諸羅縣治即今嘉義市)。de Mailla 發現府治、縣治之內的住民,幾乎全是漢人,另有很少數的歸順原住民("熟蕃"或平埔族)在漢人家中當僕傭或奴隸。府治、縣治之外,漢人的聚落則是零零星星,且規模大多很小。其中較大的是安平鎮,人口四、五百戶,還有一支兩千人的駐軍,由一位「副將」統領。

de Mailla指出,當時清國在台駐軍共有一萬,由總兵統帥。下有副將兩名,其他軍官若干。這些駐軍通常是三年一調。但也有因故提早換防的。比如de Mailla抵台時,剛好有一名士兵被謀殺。軍方認為官府辦案不公,與府縣老爺發生爭執。結果一營400名軍士全被調走,而帶兵官,則以「侮辱」罪,遭到撤職流放。

de Mailla 在台期間,正值所謂「三禁」時期(1683~1760) 要從唐山移民來台,限制重重。而de Mailla 在文中也印證了三禁中的第一項(見下譯者),他說:「新移民要來台灣,首先要向當地官府取得"通行證",而"通行證"的規費很貴。另外,還得繳保證金或擔保品。來到台灣後,又得送一筆錢給"境管處"的官爺們。如果沒送錢,或送得不夠,即使"通行證"再有效,也會被遣送回唐山的。」(譯者註:康熙晚年,吏治開始敗壞,貪污風氣日盛。) 至於為什麼要如此嚴格限制漢人來台? de Mailla認為是因為滿清不希望有野心份子潛入,據地作亂(六、七年後的1721年,果然發生了朱一貴之亂)。

譯者註: 所謂「三禁」是:
1.欲渡航台灣者,得先給原籍地方照單,經台廈兵備道稽查,再由台灣海防同知審驗批准;
2.渡台不准帶眷。以致"羅漢腳"充斥,不少人成了"死無人哭的路旁屍"(這原是清初台灣社會的寫照,後來變成鄉民罵人語)、有應公廟的遺骨、和七月半普渡的"好兄弟";
3.禁粵民來台。因此潮汕移民很少;而客家人來台較晚,只好到桃竹苗及高屏靠山地區開墾。
當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仍有一些"刁民"冒險非法偷渡來台。

全台首善:台灣府
de Mailla 對台灣府(今台南)有如下的描述: "台灣府人口眾多,對外的交通和商業活動都相當發達。它與中國內地最好的大城市相比,也毫無遜色。在那裡,可以買到所有台灣本島的物產,以及中國、印度的織物、絲綢、漆器、瓷器,甚至歐洲的手工藝品。他說:"台灣府的街道排列整齊。為了遮擋熾熱的日射,一年有七、八個月,街道的的頂上都用篷布遮蔽著。街道雖只有30~40呎寬,但有的延綿達一里格(1league=4.8公里),兩旁的店屋,雖然大多是由竹子和黏土建成的「土攪厝」,屋頂再覆以茅草,但因街道有篷布遮掩,一眼望去,但見店舖一間接著一間,裡面的貨品琳瑯滿目,且擺設得精緻悅目。" 他認為,假如沒有那麼多熙熙攘攘的鄉下人;假如路面鋪得完善一點,那麼在這些街上蹓躂一定很遐意。

他又說:"在府內荷蘭時代留下來的,只有一棟三層樓的建物。這棟建物周圍有護牆,四個角落還有稜堡。它面向港口,必要時可以防止敵人的入侵(這棟建物後來荒廢毀壞,19世紀漢人在原地加建了文昌閣和海神廟,是為赤崁樓。) 至於台灣府本身並無城牆也無要塞。" (按:1723年起才開始築城。)

而台灣港(安平港),當時的情況還好,足以避風。只是港口日漸淤塞。本來,它有兩個入口。北邊的叫"鹿耳門",其水道底部有礁石,漲潮時水深僅9~10呎;南邊的入口叫"大港(或台江?)",這港口,以前大船可進出自如,可是de Mailla抵台時,沙土淤塞嚴重,水深只有5~8呎,安平城堡就在入港處。

歸順原民("熟蕃"、平埔族)
清屬轄區內,除了漢人外,還有歸順的原住民("熟蕃"、平埔族),de Mailla估計台灣府北方有36社;南方9社。這些「社」雖然接受清國的統治,但仍保有一些傳統的體制。每個「社」裡,有三、四位由社民推選的長老。這幾位長老就是「社」的領袖兼法官,他們負責排解任何糾紛爭執。如果有人不服從他們的判決,就會被逐出「社」外,終生不能回來,而其他各「社」也不會給予收留。

府北諸社人口相當多,房舍與漢人者大同小異。府南諸社的住屋則比較奇特,它們也是以竹子、黏土做材料,上面再覆以茅草。但房子是建在三、四呎高的地基上,周邊成圓形,直徑15~40呎,屋頂向中央趨尖,整個建築有如倒置的漏斗。室內有的有隔間。室中央是一個兩呎高的爐灶。室內沒有任何桌椅或床櫃。

歸順原住民以稻米、雜糧、獵物維生。de Mailla提到:他們狩獵的方法不只使用武器,有時還用追捕的方式。這是因為他們跑步的速度奇快。他親眼見識到他們跑得比鬆韁之馬的平常跑速還快,而驚嘆不已。而且原住民的臂力相當驚人,他們可以把標槍投到七、八十步外(1pace=2.5呎),還正中目標。至於他們的弓術也很精準,他們用箭射飛雉,就像歐洲人用槍射擊一樣容易。

不過,他們吃飯的方式卻讓de Mailla不敢恭維: 沒有碗筷、沒有刀叉;肉是半生不熟的;所有的食物都擺在木板上;一切用手來。de Mailla覺得他們的吃相像猴子。至於他們睡覺的地方,則舖以新採的樹葉而已。穿著方面僅以一塊布圍住腰至膝的部位,北部較涼的地方,則加披一件無袖的鹿皮衣。

他們的皮膚上有各種圖案的刺青。這不同的圖案,代表著不同的地位和榮譽,非經長老許可,不得任意刺上。不過,戴耳環、手環或項鍊,甚至把牙齒塗黑等則屬個人的自由,沒有任何拘束。頭飾方面,他們往往插上鷺鷥、公雞或竹雉的羽毛。北部的原住民還會戴上香蕉葉作的帽子,用各色的編繩或帶子束緊,然後再插上羽毛。

婚姻方面,則相當開明。他們沒有漢人的買賣式婚姻,而是較像西方式的自由戀愛。父母完全不過問。當一個男孩子喜歡上一個女孩子又想結婚時,就會到女孩家門口前連續好幾天吹奏樂器。如果女方有意,就會出來唱和,然後立下盟誓。接著,新人向雙方父母稟告意願,再由女家舉辦婚宴,於是男孩"嫁"進女家,成為女家的成員,而與本家完全脫離關係。

「通事」
歸順原住民各「社」都得向清國政府繳稅,而稅是以穀物方式繳交的。那時候,每一「社」裡都有一名漢人通譯,就是所謂的「通事」。他們的職責本來應該是要幫助原住民的,可是 de Mailla 認為這些 「通事」多是殘酷貪婪的無賴。他們在「社」裡作威作福,簡直像小暴君。不但原住民,連清國官吏都對這些人忍無可忍。不過,這些人掌翻譯、溝通的職權,大家都怕他們會挑撥離間,興風作浪,只好忍無可忍也得忍。

當然,還是有人忍不下去。de Mailla指出台灣府南方原本有12「社」歸順滿清的,後來卻剩下9「社」。這就是因為有3「社」受不了通事的惡行惡狀,起而叛變,把通事趕走,並宣佈不再向官府繳稅,轉而與東部的獨立原民("生蕃")結盟了。de Mailla當時感受到事態的嚴重性。剛好有位漢醫出身的首位台籍官員,即將赴閩任巡撫。de Mailla於是向他提起這件事,希望他能正視這個問題。沒想到,這位'大人'竟然冷淡的答道:『這些「蕃」如果習性不改,以後的日子只會更艱苦。我們努力要把他們改變成「人」,他們卻不願意,只會不滿這個,不滿那個的....。』 (這番話,與三百年後,馬英九對原住民所說的『我把你當人看,我把你當市民看,要好好把你教育,....』正好是前後呼應,相互"輝映"!)

「蕃」比「人」更像「人」
依de Mailla 的觀察,原住民比中國的聖賢有更好的德行。就連漢人也承認,當時的歸順原民(熟蕃、平埔族),從不欺騙、從不吵架、也不搶劫。除了對付「通事」外,也從不興訟。他們與任何人交易,絕對公平。且有福同享。de Mailla本人曾經多次試著要賜給他的某個屬下一些東西,可是這個人連碰也不敢碰,一定要等到所有的同僚都到齊了,才接過來一起分享。他們言語謹慎、行為正直、思想純潔。de Mailla舉了一個實例:有一次,他屬下一名漢人口出髒話,一位三十初頭的原住民立刻當眾以生硬的官話糾正道:「Pub-haou, pub-haou. Woa-men sin tsing, pub kan shwoh, pub kan siang. Pub-haou, pub-haou.(譯者推斷,漢語原字應是:「不好,不好。我們心正,不敢說,不敢想。不好,不好。」)

被遺忘的基督徒
de Mailla抵台之前,有人向他提到台灣有基督徒的存在。於是他作了調查。結果發現,漢人當中沒有半個教徒。倒是歸順原住民中有基督教的痕跡。de Mailla本人遇見幾位原民能讀、能寫、能說荷蘭語。(這時荷蘭人已離台50多年了;就像日本人離台50多年後,還有一些老者仍通曉日語一樣。) 這些老原民手中尚有摩西五書。雖然他們已經不再禱告、做禮拜了,但對基督教義依然熟悉。de Mailla對這群逐漸「迷失的羔羊」,似乎百感交集。他特別期望洗禮的恢復,也提到或許到東部獨立原民區傳教較容易些。不過,他也深深了解自己的渺小無能,最後只好把一切歸於「上帝的旨意」,而悵然回唐山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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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de Mailla 講述了較早期的台灣歷史。因為這是出自三百年前的洋人手筆,意義非凡,所以格主將這部分照實全譯,是為下篇: 台灣 1430 ~ 1683讀者可發現他的陳述跟現在的"主流"歷史有些差異,這到底是因為de Mailla的消息不靈通? 還是因為後人對史實的扭曲加工? 抑或是兩者皆有? 就由各位自行去判斷了。
                                                      
下篇: 台灣 1430 ~ 1683

三寶太監
"雖然台灣離中國不遠,可是根據中國的史載,一直到明宣宗年間(西元1430年),太監王三寶從西洋返航途中,被暴風雨沖上台灣海岸後,漢人才對這島嶼有所認識。三寶太監發現他所處之地,住民野蠻,卻山川秀麗。他稍作停留,希望能收集資料以呈上方。不過,最後只拿走幾種植物及一些藥草。這些東西,移植唐山後繁衍得相當成功。"

譯者註: de Mailla稱三寶太監為"王三寶"。可是依現代人的說法他叫"鄭和",原姓"馬",卻沒有人說他姓"王"。然而無獨有偶,與de Mailla同時代的江日昇在他的"台灣外記"裡,也稱三寶太監為"王三寶"。又,1430年是鄭和的第七次,也是最後一次下西洋;但也有人認為登台是在1413年,第四次下西洋時。

海盜林道乾
傳林道乾離台前, 在打狗山藏匿18籃金銀。姑不論事如何,
450年後, 濛濛細雨中, 佇足靜觀, 仍難免引人發思古之幽情。
"明嘉靖42年,西元1564年提督俞大猷巡弋東海時,遇上了海盜林道乾。林不久前才佔有澎湖,還在那裡留駐一隊賊兵。他是個好大喜功,"膨風神"的莽夫,在海上一認出對方是俞大猷,立刻揚帆全速進攻。其實,林若不呈匹夫之勇,他是很可能擊敗明國船隊的。結果卻是相反,俞大猷對林的首攻,表現冷靜,且利用機會,反守為攻。兩軍纏鬥五個小時。到了晚上,林道乾敗走,向澎湖方向退去,他希望調集島上守備,補充實力,然後再戰。但是俞大猷,經驗老到,緊跟在後。隔日天一亮,林發現澎湖港灣入口,已被官船封鎖。這時,林的手下經過前一天的戰鬥,死傷慘重,倖存者也都心生畏怯。林意識到如欲突破封鎖回到澎湖,危險性極高。於是決意轉航台灣,並在那裡下碇。俞也尾隨而至。不過,俞發現當地海域水淺,他又不諳入港水路 (或指打狗潟湖,今高雄港),為了安全起見,只好退回澎湖。在澎湖,他俘虜了林的餘黨,設置要塞守衛,然後凱旋回國,向朝廷禀報。朝廷大喜,派出一名文官治理澎湖諸島。"

"這時的台灣,依照中國史家的說法,是蠻荒未闢,居民全是'野人'。林道乾到了這裡,發現不宜長住。可是他兇殘無人性,臨走前,見到原住民就殺,還把他們的血,用來填塗船殼的縫隙使不滲水。然後匆匆揚帆退到廣東一帶。在那裡,他面對了覆亡的悲慘下場。"

譯者註: 本段提到林道乾在廣東一帶覆亡。但,今人傳說他後來到暹羅、馬來亞發展。

日本人與荷蘭人
安平堡城門上'Casteel Zeelanda'的字樣依稀可辨,1871年 John Thomson 攝
"大明天啟元年,即1620年的年底,有一支日本船隊,在台灣(安平)登陸。船隊長官發現這地方雖然荒涼,卻有足夠的條件,可以建立殖民地。他決定朝這目標去做,於是將部分武士留下來,叫他們全力收集相關資料,俾能實現殖民台灣的構想。後來,有一艘荷蘭船在往返日本途中,被暴風雨掃上台灣海岸。他們發現岸上的日本人不太樂意伸出援手。他們再打量台灣這地方,覺得環境還不錯,很適合做為通商據點。於是向日本人宣稱,因為船體受損,需要材料修復且得補充物資,所以須派人進入內陸取材。其他荷蘭人則留在原地等候,直到他們的夥伴回來後才開始修船。這時的荷蘭人唯恐破壞與日本人的商務關係,因此很謹慎地請求日本人讓他們在港口岸邊建一間房舍。起先日本人不准,可是荷蘭人'靡死靡爛',且向日本人保證他們只需要一張牛皮所能圈繞的地皮作為建地就夠了。日本人終於答應。沒想到,荷蘭人拿了一張牛皮,切割成許多細細的皮條,然後把細條接連起來,用此圈得一大塊土地來。日本人知道受騙了,非常生氣,可是後來又覺得好笑,就認了。於是荷蘭人就在這塊地上,建了一座城堡(即安平城)。當年我(de Mailla)到訪時(1714年)這城堡的城門上,仍可看到如下的題字: 'Castel Zeelanda 1634' " (按:1634年改建)。"

"荷蘭人建成此城堡後,遂控制了唯一能讓大船出入的航道,而成為這港灣的主宰者。而日本人後來大概也發現這城堡地點的重要性,不過已經太慢了。他們或許因為每次看到這城堡就'搥心肝'、或許是對台灣島漸感不滿意,不久就捲起鋪蓋,回日本去了。就這樣,荷蘭人成為了台灣的唯一主子,而島上的原住民對他們則毫無抵抗的能力。接著,荷蘭人為了鞏固地位,又在港的對岸,興建了另一個附有四個稜堡的城壘(即赤崁城)。"

譯者註: "牛皮事件"常被本土派人士說成是荷蘭人欺騙原住民的勾當;大中國主義者則堅稱荷蘭人騙的是顏思齊的漢人徒眾。可是,高拱乾於1694年刊行的《臺灣府志》寫道:『天啟元年,...顏思齊...,引倭彝(yí)屯聚於臺,...。未幾,紅彝由西洋而來,願借倭彝之地暫為棲止,誘約一牛皮地即可。倭彝許之。紅彝將牛皮剪如繩縷,周圍圈匝已有十數丈地,...。』而de Mailla在這裡也清楚的告訴我們,荷蘭人(紅彝)騙的是日本人(倭彝)無誤。歷史就是這樣,常因主觀意識而被扭曲失真。

鄭芝龍
"這時候的中國,內憂外患,動盪不安。後來終於被滿清所征服,也因此才有今日的康熙盛世。而當初反清運動中,出名的人物裡,有一位福建的暴發戶叫鄭芝龍。他原本是個小生意人,後來竟成為全中國的首富。可惜,這位受洗過的基督徒如果他對上帝的信仰,有如他對國家和明室的忠誠那樣堅定,他就不會那麼早就敗在異族統治者的手下了。"

"鄭芝龍自掏腰包,成立一隻小船隊反抗滿清。不久竟有無數的船隻前來投靠,而他也就成了中國海域上,史上有數的強大艦隊的首腦。滿清開出條件,只要他歸順,就封他為王。他拒絕了。可是,他的好運道並沒有維持太久...。"

維基百科: 鄭芝龍(Nicolas Iquan Gaspard) 1646年降清,1655年因其子成功拒降而被捕,1661年遭斬。 

鄭成功
"繼他而起的是兒子鄭成功。成功比他父親更熱愛國家,而他的運氣也較佳。他四處征伐,擊潰滿清援軍,攻佔福建海澄,還進取浙江溫州、江南南京等地。不過這些耀眼的戰績,為時短暫。最後他還是兵敗,被逐出中國大陸。他於是將注意力和野心轉向台灣,決意要驅逐荷蘭人,在那裡建立新政權。"

"清順治17年,西元1661年,鄭成功放棄了在中國的基業,率領著強大的艦隊轉向台灣。途中,他先進取澎湖列島。這時候的荷蘭人,覺得漢人已經被大陸的混亂局勢搞得無暇他顧,而以為可以高枕無憂,所以在澎湖和台灣都沒有增兵警戒,結果澎湖一下子,就被鄭成功佔據了。他在那裡留下100艘舟船,作為守備後,就帶著其他船隻攻向台灣。"

"有一位滿清官員,以前曾是鄭成功的手下大將,並且參與了攻台之役。他告訴我,其實防守城堡和大員港的戰鬥人員當中,'正港'的荷蘭人(或是歐洲白人),只有11名。其餘的守軍,部分是'印地'(Indies,指南洋和南亞)的'黑人'(或許也包括歐亞混血),部分則是台灣原住民。不過,雖然寡眾懸殊,荷軍決意抵抗,結果證明他們的確是驍勇善戰。"

"鄭成功率領900艘舟船由離Fortress of Zelanda(安平城)一里格(1 league=3哩)的鹿(耳)門,進入大港。接著,他分遣部隊搶灘登陸,然後由海陸兩路夾攻荷城。這一戰役,持續了4個月其間荷軍以大砲抵禦,發揮了出乎意料的成效。鄭氏看到那麼少的歐洲人在面對他的龐大軍力時,竟做出如此頑強的抵抗,不禁心急如焚。但,鄭軍不善於砲戰(註:或許是因為漢人不懂幾何三角的演算),無法有效的以砲制砲,只好改用圍困戰術,希望對方最後受不了飢餓而投降。不過,圍困戰術要見效,得持續一段時日,而這期間危機重重。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的荷蘭總部、甚至與荷蘭有商業關係的日本都有可能派兵馳援。當然,鄭成功並不是不知道這些問題,只是當時,他在唐山已經名列戰犯,幾乎不可能(也不願意)回去生活在宿敵的統治下。而他也意識到,如果他拿不下台灣,那他可說是山窮水盡了。最後,他還是得奮力一搏。這時候,在台灣港內有四艘荷蘭船艦,每艘船上有一名荷蘭人帶著一名貼身護衛,擔任指揮。其他七位荷蘭籍軍士則被困在安平城內。鄭決定犧牲幾艘舟艇,他叫人在艇上裝滿煙火爆竹,趁著東北強風攻向荷艦。這一招果然奏效。四艘荷艦燒毀了三艘。接著他向圍城內的荷蘭人招降,並允諾他們可以帶著所有的動產離去;但同時也威脅說如果荷人執意抵抗,那他就絕不寬容。荷蘭人如今只剩一條船,終於答應投降。他們把土地讓給鄭方,將所有的財物家當搬上船,然後撤走。"

"鄭成功勝利之後,再也無人能阻擋他的計劃。他將軍隊配置在現今的漢人區內。他在以前西班牙人所建的"雞籠寨"(基隆)城堡上,也駐紮軍隊。又在淡水河口的"淡水鎮"建了一個要塞,以便他的船隻能安全停靠。他還在現今的諸羅縣及鳳山縣內興建村鎮,並設置了"天興縣"及"萬年縣"。他以現在的台灣府為首都,稱之為"承天府"。而把他的朝廷及宮庭設在Zeelanda (熱遮蘭)城內,並改名為"安平鎮",這個名字到現在還沿用著。他還將中國既有的法律、習俗、及行政制度搬到島上來。至此,台灣出現了一番新氣象。不過,他本人享受勝利的果實並沒有很久,他來台一年多就亡故了。"

譯者註: 本段寫鄭成功攻台一事,內容較為簡略。或許是因為提供資訊的鄭軍降將已經年邁,記憶有失,因此有些細節不是那麼精確。不過,還是有參考價值。比如文中指出荷軍中真正的荷蘭人(或歐洲人)極少,絕大多數兵丁是"黑人"和原住民,這點在其他文獻並未提及,卻也不無道理。因為當時荷蘭全國人口才100多萬,扣掉老弱婦孺後,能有多少人願意到遠東來冒險? 即使其他歐洲人,會選擇加入的也少(台灣長官Coyett是瑞典人)。何況,台灣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地位只不過是個trading post (貿易站),因此駐台荷軍中,只有少數較高階的是荷籍或歐籍人士,這是可以理解的。至於,是不是如文中所說僅有11位,則不得而知。

鄭經
"接著,他的兒子鄭經繼位。這個年青人,是書堆裡長大的。他對他父親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國家,漠不關心。自然而然,他的軍隊的士氣也就日益消沉了。"

"西元1673年(康熙12年),廣東王及福建王叛變(即廣東尚之信、福建耿精忠、加上吳三桂的三藩之亂)。鄭經這才又開始鼓舞軍心,並響應福建靖南王耿精忠的反清舉動。他率領所有的戰船,橫渡海峽,到福建沿海,與耿氏共商大計。不料,兩人竟然為了爭當老大而翻臉。鄭經盛怒之下,對耿開戰。雙方激烈對拼。結果,鄭軍因作戰經驗較豐富,而連連告捷。逼得耿精忠只好二度薙髮,又歸順滿清去也。後來,局勢逆轉,鄭經不得不再退回台灣(1680)不久,就去逝了(1681)。"

鄭克塽
"鄭經死後,年少的兒子鄭克塽(12歲)繼位,由劉國軒和馮錫範兩位近臣輔佐。"

"而福建之亂,滿清以贏家收場。接著清廷廢除藩王制度,於1682年在該區域改設浙閩總督,首任總督姓姚(姚啟聖)。姚總督風度高雅、處事精明、為人隨和。他到任不久後,即宣布對台灣官兵全面大赦,而且還承諾,任何人只要歸順滿清,他們原來在鄭王國不論擔任什麼官銜職權,在大清國就給與同樣的待遇。這一招果然奏效。原來,大部份鄭成功的追隨者,離鄉背井、拋妻棄子,來到台灣,面對的卻是蠻荒未闢的異地,其所獲得的官銜職權,徒具虛名爾。如今居然有如此合宜的方式可以回鄉,當然心動。於是許多人都毫無猶豫、迫不急待的離開鄭克塽的身邊,回福建投誠去了。而姚總督對來歸者,總是以禮相待,並給與好處。消息傳開,又吸引更多人離台歸降。"

"接著,姚總督看到進取台灣的時機已經成熟,馬上組織了一支相當可觀的艦隊,由一名副將(提督,即施琅)率領攻向澎湖。沒想到,在澎湖竟然遭到頑強的抵抗。鄭軍靠著荷蘭人留下的大砲奮勇禦敵,最後是因為實力和人數太過於懸殊,才不得不投降。澎湖一失,鄭少主的近臣們覺得,軍心已散,要保衛台灣非常困難。因此,清將尚未下令攻台,鄭王國的重臣們,就已派出一條船,帶著一封以鄭少主的名義寫給清帝的奏書,向清軍投降了。"

"我(de Mailla)現在就將這份降表,如實的翻譯如下:
「延平王、大將軍鄭克塽謹奏皇上: .....云云。」"

※譯者註: de Mailla的降表外語譯文與江日昇所著"台灣外記"所載,極為相近,因此,以江文還原如下:
『延平王佩招討大將軍印臣鄭克塽謹奏: 
論域中有常尊,歷代紹百王為得統;知天意有攸屬,興朝宅九土以受符。誠五德之推移,為萬彙所瞻仰!
伏念先世自矢愚忠,追懷前代之恩,未沾盛朝之澤。是以臣祖成功,篳路以闢東土;臣父,靺韐而雜文身。寧敢負固重險,自擬夜郎? 徒以保全遺黎,孤棲海角而已。
茲伏遇皇帝陛下,高覆厚載,仁育義懷! 底定中邦,如旭日升而普照;掃擴六宇,雖浮雲翳而乍消。苟修文德以來遠人,寧事勝心而焚海國? 乃者舳艫西下,自揣履蹈之獲愆,念此血氣東成,無非霜露之所墜。顏行何敢再逆,革心以表投誠也。昔也威未見德,無怪鳥駭於虞機;今者誤已知迷,敢後麟遊於仁圃?
伏願視天地民物為一體,合象胥寄棘於大同。遠柔而邇寧,形民固無心於醉飽;貳討而服舍,依魚自適性於淵泓。夫且問黃耉之海波,豈特誓丹誠以皦日已哉? 臣無任瞻天仰望,激切屏營之至!
謹奉表稱進以聞。』  (據江日昇,本表捉刀者是鄭德瀟,他原主張南進呂宋,未獲採納。)
"清帝在回覆時,命令"台灣少主"即刻離台,來北京報到。可是鄭克塽怕去北京,於是承上第二封奏書,上面蓋有他本人及重臣們的璽印,奏本表明他生於南方,又體質虛弱,難抵北地酷寒,因此懇求皇上能讓他回福建故鄉居住。可是這份奏章,有寫等於沒寫。如喪家之犬的鄭少主被迫交出台灣,鬱卒的踏上北京之旅。到了京城,朝廷給他一個伯爵的封號(註:後有人稱他"海澄公")。這件事發生在康熙在位的第22年,也就是西元1683年。"

譯者註: de Mailla將滿清滅鄭,歸功於浙閩總督姚啟聖的運作。而對施琅,甚至不提其姓名,僅以lieutenant commander (副將或提督)稱之。這與現代人的認知有極大的落差。其實,鄭軍叛將施琅,多虧姚啟聖再三推荐,才獲任用。可是施得寵後,卻對姚翻臉反目。滅鄭後,康熙聽信施言,獨厚之。不但封施為世襲罔替(即世襲次數無限制)的靖海侯,還賜他鄭王國的良田七千五百甲(1甲=0.97公頃=2.4 acre英畝),這還不包括另給其親屬族人者。結果施家成了清初台灣的超大地主。而姚卻無一封賞,抑鬱以終。


參考資料:
1. William Campbell: 'De Mailla's Note on his Visit to Formosa in 1715?' in the appendix of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2. Fernando Mateos: 'First Jesuits Arriving in Taiwan from the 16th to 20th Centuries.'
3. Catholic Encyclopedia: Joseph-Anna-Marie de Moyriac de Mailla: http://www.newadvent.org/cathen/09538c.htm
4. 蔡相煇: ”台灣的王爺與媽祖.”
5. 江日昇: "台灣外記". (按: 江氏,1713年解元,即舉人榜首)
6. 高拱乾: "台灣府志",1696.